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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行人闖紅燈「23秒遭3車連撞」 救護車到場 後車再輾一次身亡][ETtoday][2023/6/23] [打印本頁]

作者: 本史帝文    時間: 2023-6-23 06:26 PM     標題: [行人闖紅燈「23秒遭3車連撞」 救護車到場 後車再輾一次身亡][ETtoday][2023/6/23]

本帖最後由 本史帝文 於 2023-6-23 11:48 PM 編輯

桃園中壢黃姓男子步行過馬路時闖紅燈,被鍾姓女機車騎士撞倒在地,在23秒內再接連被計程車和後方機車撞擊,而後救護車抵達,黃男又被跟在救護車後面行駛的汽車輾壓下半身,導致他送醫住院77天後不治身亡,黃男家屬憤而提告。桃園地院審理,認為肇事4人皆有過失,依過失致死等罪,判鍾女8月徒刑。其餘3名車主分別處4月至8月不等刑期,其中2人可緩刑2年,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於2020年1月4日上午6時許,徒步走在中山東路上,橫越行人穿越道時闖紅燈,被鍾姓女機車騎士撞倒在地,接著又被鄧姓計程車司機開車撞擊左側身軀,再被騎車雙載的魏姓騎士撞擊右側身軀,黃男倒地不起。

一旁路人見狀,連忙在黃男身邊和路口放置大型垃圾桶和三角錐示警,不料等救護車於7分鐘後到場,停在路邊準備救護之際,一輛跟在救護車後面行駛的小客車,又輾過黃男下半身。經梁姓車主和救護人員等人合力將車抬起,才終於將黃男從車底救出,送醫急救。

黃男就醫被診斷出腦出血、骨折等傷害,急救後一度脫離險境,但仍在住院77天後,因肺炎、深度褥瘡傷口感染導致敗血性休克而過世。黃男妻子也對肇事的4名車主提告。

全案審理時,鍾女表示她於綠燈直行,也沒超速,是黃男自行走入車道,讓她見到黃男時已反應不及。鄧姓司機則否認有撞到黃男。魏姓騎士辯稱,當時對向遊覽車的車燈太亮影響視線,所以沒注意到黃男。梁姓駕駛則說他只壓到黃男的腳,和黃男死因是否有關仍有疑慮。4人均否認有過失致死犯行。

法官檢視相關監視器畫面,認為鍾、鄧、魏3人在23秒內陸續撞擊黃男屬實,而梁男又在救護車到場後,開車將黃男輾壓在車底。

法官指出,汽車行靠近行人穿越道,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都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而黃男當時已在鍾女的視野範圍,鍾撞上黃時,卻沒有任何煞車減速,可見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疏失。

而鄧在20至30公尺前就發現前方有車禍,卻未減速慢行,撞擊到黃男有過失。魏男騎車經過時,對向其餘車輛和遊覽車的車燈亮度皆相同,無證據顯示車燈可以影響視線。另梁男開車碾壓黃的骨盆腔一帶,並非只有左腳,過失明顯。

法官認為,黃男因多處肋骨骨折造成肺部擴張不全及肺挫傷,案發當日確診肺炎,又因車禍外傷後長期使用呼吸器、臥床造成深度褥瘡,死因的發生為車禍外傷住院的延續,4名肇事車主皆有過失,判鍾姓女機車騎士犯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過失致人於死罪,處8月徒刑。其餘依過失致死罪,處鄧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魏、梁各處5月、4月徒刑,因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給予緩刑2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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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出必有因,重點就是行人闖紅燈,
當事人如果沒有闖紅燈...就不會發生接下來的事了...





補充內容 (2023-6-23 11:44 PM):
礁溪伊莉又在惡意胡亂點評了...這行徑真無恥....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4 條 原文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行近鐵路平交道,不將時速減至十五公里以下。
二、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
三、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路段,不減速慢行。
四、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不減速慢行。
五、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減速慢行
六、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
七、因雨、霧視線不清或道路上臨時發生障礙,不減速慢行。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遇有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有前二項規定之情形,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新臺幣七千二百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23-6-23 06:29 PM

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23-6-23 06:30 PM 編輯

不管走路還是開車,真的都要注意啊...
作者: 焦溪伊莉    時間: 2023-6-23 06:33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極速快車手2010    時間: 2023-6-23 06:35 PM

終於知道闖紅燈,會晚七天回家吧!
作者: wen056    時間: 2023-6-23 06:37 PM

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23-6-23 06:37 PM 編輯

行人不依號誌闖紅燈,還是必須禮讓他,不然就是判過失致死,這樣的判決...令人費解...
作者: Cancer555    時間: 2023-6-23 07:07 PM

闖紅燈被撞 道理上應該是行人全責才對 難道又想用應注意而未注意讓不相干人被判刑?
作者: aa0975707559    時間: 2023-6-23 08:43 PM

太棒了 又有一堆人可以算帳了阿  哀
作者: 魚住    時間: 2023-6-24 12:27 AM

別以為有帝王條款就無敵了
身體一樣是人肉 被撞到還是會死
贏了法律 失去生命也是沒用
作者: gino870    時間: 2023-6-24 12:42 AM

這種案例,在大陸直接判行人全責,還要賠償車主,台灣中央就是反應慢,傻眼
作者: st10323    時間: 2023-6-24 06:06 AM

事出必有因,重點就是行人闖紅燈,
當事人如果沒有闖紅燈...就不會發生接下來的事了...

作者: yang5150    時間: 2023-6-24 07:06 AM

這不就是行人的問題  害騎車開車的人反應不過來才會出事的
作者: 59555955    時間: 2023-6-24 09:18 AM

所以闖紅燈被人撞死
應該判無罪?

那用菜刀行嗎?
作者: austin3388    時間: 2023-6-24 09:55 AM

倆相比較都有不公平,
法律條文就是寫清楚也有人反對

作者: smell426    時間: 2023-6-24 11:46 AM

行人闖紅燈本身就是很大爭議,相信沒有車輛會故意撞人的,車輛就算要禮讓也要有反應時間,沒有足夠反應時間卻要受罰實在很不合理。
作者: jankin    時間: 2023-6-24 03:16 PM

真的有點慘,被三車撞,還是要自己注意安全。

作者: homedeletes    時間: 2023-6-24 03:16 PM

內容有誤:

桃園中壢黃姓男子步行過馬路闖紅燈時,
撞鍾姓女機車騎士自身倒地,
短時間內又害他人撞車,
救護車抵達,
黃男又撞救護車,
導致他送醫住院77天後不治身亡,
黃男家屬腦而提告。
桃園地院審理,
認為一切為闖紅燈為禍源,
要求賠償其他所有人。

作者: shadow0731    時間: 2023-6-24 03:38 PM

這樣看下來都不知道誰才是"地獄倒楣鬼"了
話說政府、法院不需要為行人增加無用的法規來保護
大家都遵守"紅燈停、綠燈行"的規定
這樣才能保所有人平安
一味讓行人有太多無謂的保護只是讓其他人更不知道如何守法
作者: 黑色天使羽翼    時間: 2023-6-24 03:43 PM

我覺得是教育問題
行人舉手過馬路
跟行車要注意一下行人動向
作者: fish5821558    時間: 2023-6-24 03:47 PM

有時候三寶並不是騎車或開車的,而是走路的,喜歡往別人車頭上走的,把馬路當花園在逛的
作者: a850057    時間: 2023-6-24 03:54 PM

行人霸王條款,跟本就不管行人有沒有錯,駕駛人都是輸家.
作者: powermodule    時間: 2023-6-24 04:14 PM

帝王條款不如說是霸王條款.
=>無論怎樣,開車撞到人都有錯.

不要一直說行人地獄,有些人從來都是任我行,無視交通法規.
台灣的交通法規對於行人處罰=屁.
但開車只要被有心人盯上,多的是可以處罰你的罰錢條款.

神奇的是,這麼多不合理,多年來也沒什麼人在抗議,只有在政客想耍"官威"的時候.
出門就要注意.

僅希望不要欺負老實人(遵守交通規則)
作者: waser    時間: 2023-6-24 09:47 PM

最近寵行人寵過頭了

會讓人家覺得天大地大我最大

尤其是曾看過明明行人不遵守規則 結果騎車開車也挨罰

結果造成危機意識不高

行人現在以有那麼大的走路權利

相對應的責任 罰責倒是沒什麼看到

感覺最近行人越來越無法無天了
作者: k07220126    時間: 2023-6-24 10:45 PM

無言...
有號誌卻不用遵守
死了受傷了 還要被關跟賠錢
作者: xxxx0302    時間: 2023-6-24 11:15 PM

比較好奇那跟在救護車後面的小客車是怎樣可以輾過去的...
這有點扯
有相關影片可以釐清嗎?
作者: 吳偉榤    時間: 2023-6-24 11:49 PM

雖然行人比較大,但是違規者如果本來就想尋死那駕駛也太倒楣了把,那是不是大家如果想自殺又想賺錢就可以這樣做,難怪以前會有一堆假車禍的人出來。


作者: hunter-01    時間: 2023-6-25 04:05 PM

那這事件到底要算行為地獄還是行車地獄啊?
作者: jfy523    時間: 2023-6-25 10:21 PM

這個也太慘了,真的是命中註定了吧
作者: YOYO520HBK    時間: 2023-6-26 08:14 AM

行人闖紅燈本身違規了 所以車輛根本無法規範  所以這根本不公平
作者: 蓋修    時間: 2023-6-26 08:42 AM

行人找死駕駛遭殃
(神行人條款)
台灣法律就是這樣到處抄
抄就算了還只抄一半
更可笑的事
全台灣好幾處交通擁擠卻沒半個紅綠燈
也沒設立行人通行按鈕

作者: michael-chang    時間: 2023-6-26 09:44 AM

過馬路還是要多看看啊!開車之人也得小心啊!太恐怖了!
作者: lucky0830    時間: 2023-6-26 11:07 AM

這些車主衰爆了,行人闖紅燈還要理賠對方
作者: jchgeorge    時間: 2023-6-26 02:48 PM

中壢1台版柬埔寨案2行人地獄取景3解除封校3月20日2023世界第一 4警察都躲到涼快處 如圖書館
作者: H81877818    時間: 2023-6-26 03:13 PM

覺得交通法規最奇怪的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明明別人犯法闖紅燈之類的
撞到他的人還要被罰
整個莫名其妙
作者: yahourt    時間: 2023-6-26 05:08 PM

事出必有因
一開始行人不要闖紅燈就不會出事了
作者: dwhinhouse    時間: 2023-6-27 09:52 AM

現在台灣就是行人地獄加上行車地獄了
作者: georgeyu    時間: 2023-6-27 09:57 AM

礁溪伊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4條 (帝王條款), 無論行人是否違規? 駕駛行近斑馬線, 均須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礁溪伊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4條 (帝王條款): 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 有行人穿越時, 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

事實上敝人也是同意 行人擁有優先路權, 畢竟是弱勢, 但不代表可以凌駕一切無視法理, 自己違法導致自身傷亡, 有時真的不能怪別人, 自作孽作死也就算了 讓合法使用路權的他人承受你的違法後果真的合理嗎? 換作是你面對看看?!
作者: zogol    時間: 2023-6-27 10:27 AM

闖紅燈肇事還可以要撞的人賠,台灣真的是好地方,缺錢的就拿命來換吧ZZZ
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23-6-27 03:58 PM

極速快車手2010 發表於 2023-6-23 06:35 PM
終於知道闖紅燈,會晚七天回家吧!

不!!
他是晚了77天回家!
作者: a0952092517    時間: 2023-6-27 11:31 PM

好好地遵守交通規則別闖紅燈 很難嗎??
作者: chris88wang    時間: 2023-6-28 11:32 AM

最近行人地域這名稱才有名起來 看起來一直都是這樣 只是等到事情發酵 才有法條出來 {:44:}
作者: 沁楓光    時間: 2023-6-28 02:03 PM

所以說不要只要求駕駛遵守規則,行人也要才對,看看這些駕駛多衰,還要背一條過失殺人
作者: saber768    時間: 2023-6-28 03:32 PM

既然能判斷出是行人闖紅燈造成的事故
應該能減刑吧
不會有人故意撞人
台灣三寶很多,橫衝直撞跨越快車道的非常多
真的很難完全避免
作者: jacky60111    時間: 2023-6-29 09:21 AM

應該改成 行人縱使有依規定走在斑馬線上,但是是闖紅燈情況下,如被汽機車駕駛人撞上,應該賠償給汽機車駕駛人,並且開罰加判刑
在馬路上不應該有行人最大的說法才對
作者: KENNYG811    時間: 2023-6-30 09:24 AM

一昧的檢討駕駛   台灣官員有腦嗎   沒行人違規在先  怎會有被撞在後
作者: goth0811    時間: 2023-6-30 05:27 PM

行人闖紅燈就是不尊重路權
跟開車不禮讓行人一樣可惡阿
作者: 只愛音樂    時間: 2023-7-2 02:32 AM

圖中的兩段式沒有畫格線真是會害死人,台灣的路線都是外包隨隨便便畫,想怎麼畫就怎麼畫,畫錯也沒差,就塗掉重畫一次還可以請錢,台灣的路真的要好好的重新審視,不然很快就便行車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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